道路交通法第38条具体内容有哪些
关于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的法律依据,虽【解答内容】未直接引用,但可参考其引用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关条款逻辑进行分析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(注:【解答内容】中未直接提供该条原文,此处结合法律常识及类似条款推断),其核心法律精神与【解答内容】中提及的“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的指挥”一致。从【解答内容】引用的第三十六条“分道通行”规定及第九十条“违法通行处罚”规定来看,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范通行秩序、保障交通安全。第三十八条作为通行基本规则条款,必然要求车辆、行人遵循交通信号指示,这是实现分道通行等具体规则的前提;同时赋予交通警察指挥的优先效力,与第九十条中对违反通行规定行为的处罚相呼应,即若违反第三十八条规定,将可能依据第九十条面临警告或罚款等处罚。因此,该条款是保障道路通行秩序的基础性法律依据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,以下结合实例帮助您理解。
1、面临行政处罚风险: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或交通警察指挥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规定,可能会面临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,同时可能被记分。例如,驾驶人在路口闯红灯(违反交通信号灯),被电子监控抓拍后,交警部门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、记6分的处罚。
2、引发交通事故后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风险:若因违反第三十八条规定导致交通事故,驾驶人或行人可能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。比如,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,机动车驾驶人未减速让行,撞上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,经交警调查认定,驾驶人因未确保安全畅通原则通行,违反第三十八条规定,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,并对行人的损失进行赔偿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适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处理相关问题时,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,会对处理结果产生影响。
1、紧急避险情形:当机动车驾驶人面临紧急危险,如为躲避突然冲出的行人或避免与前方失控车辆碰撞,不得已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时,可能构成紧急避险。此时,根据《民法典》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,驾驶人若能证明其行为是为了避免更大损害且未超过必要限度,虽然形式上违反了第三十八条,但可能无需承担行政处罚责任,交通事故责任也可能相应减轻。
2、交通信号故障或冲突情形:如果交通信号灯出现故障(如持续红灯或绿灯不切换)、交通标志标线与信号灯指示冲突(如标志允许右转但信号灯为红灯右转箭头),导致驾驶人无法准确判断应遵循的交通信号。这种情况下,驾驶人若能提供证据证明交通信号存在故障或冲突,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其违反第三十八条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情有可原,从而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。
3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情形:当救护车、消防车、警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。此时,即使交通信号指示其他车辆停止,为让行特种车辆而短暂违反交通信号,不属于违反第三十八条的行为,反而属于法定的义务,不会因此受到处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过程中,一些常见的错误操作行为可能导致违反该条款,需特别注意。
1、仅关注信号灯忽略交警指挥:部分驾驶人或行人在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仍固执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,例如交警示意车辆左转而信号灯为红灯时,继续等待红灯,这违反了第三十八条中“遇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”的规定。
2、无信号道路盲目快速通行: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乡村道路或小区内部道路,驾驶人未减速观察,认为“没有信号就可以随意行驶”,高速通过时可能撞上突然出现的行人或非机动车,违背了“确保安全、畅通”的原则。
3、对模糊交通信号主观臆断:当交通标志或标线因磨损、遮挡等原因变得不清晰时,部分人不停车确认或咨询相关部门,而是凭自己的主观判断通行,例如将模糊的“禁止左转”标志误认为“允许左转”,从而违反第三十八条关于遵守交通信号的要求。
如果您曾因类似错误操作面临交通处罚或事故纠纷,欢迎咨询我,我会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及应对建议。
← 返回首页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(注:【解答内容】中未直接提供该条原文,此处结合法律常识及类似条款推断),其核心法律精神与【解答内容】中提及的“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交通信号和交通警察的指挥”一致。从【解答内容】引用的第三十六条“分道通行”规定及第九十条“违法通行处罚”规定来看,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在于规范通行秩序、保障交通安全。第三十八条作为通行基本规则条款,必然要求车辆、行人遵循交通信号指示,这是实现分道通行等具体规则的前提;同时赋予交通警察指挥的优先效力,与第九十条中对违反通行规定行为的处罚相呼应,即若违反第三十八条规定,将可能依据第九十条面临警告或罚款等处罚。因此,该条款是保障道路通行秩序的基础性法律依据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违反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规定,可能会面临以下法律风险,以下结合实例帮助您理解。
1、面临行政处罚风险:如果机动车驾驶人违反交通信号或交通警察指挥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规定,可能会面临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,同时可能被记分。例如,驾驶人在路口闯红灯(违反交通信号灯),被电子监控抓拍后,交警部门会对其处以罚款200元、记6分的处罚。
2、引发交通事故后承担主要或全部责任风险:若因违反第三十八条规定导致交通事故,驾驶人或行人可能需要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。比如,在没有交通信号的路口,机动车驾驶人未减速让行,撞上正在横过道路的行人,经交警调查认定,驾驶人因未确保安全畅通原则通行,违反第三十八条规定,需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,并对行人的损失进行赔偿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适用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处理相关问题时,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或例外情形,会对处理结果产生影响。
1、紧急避险情形:当机动车驾驶人面临紧急危险,如为躲避突然冲出的行人或避免与前方失控车辆碰撞,不得已违反交通信号通行时,可能构成紧急避险。此时,根据《民法典》关于紧急避险的规定,驾驶人若能证明其行为是为了避免更大损害且未超过必要限度,虽然形式上违反了第三十八条,但可能无需承担行政处罚责任,交通事故责任也可能相应减轻。
2、交通信号故障或冲突情形:如果交通信号灯出现故障(如持续红灯或绿灯不切换)、交通标志标线与信号灯指示冲突(如标志允许右转但信号灯为红灯右转箭头),导致驾驶人无法准确判断应遵循的交通信号。这种情况下,驾驶人若能提供证据证明交通信号存在故障或冲突,且已尽到合理注意义务,其违反第三十八条的行为可能会被认定为情有可原,从而免于处罚或减轻处罚。
3、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优先通行情形:当救护车、消防车、警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,根据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五十三条规定,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。此时,即使交通信号指示其他车辆停止,为让行特种车辆而短暂违反交通信号,不属于违反第三十八条的行为,反而属于法定的义务,不会因此受到处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在遵守《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三十八条过程中,一些常见的错误操作行为可能导致违反该条款,需特别注意。
1、仅关注信号灯忽略交警指挥:部分驾驶人或行人在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仍固执按照交通信号灯通行,例如交警示意车辆左转而信号灯为红灯时,继续等待红灯,这违反了第三十八条中“遇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,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”的规定。
2、无信号道路盲目快速通行:在没有交通信号的乡村道路或小区内部道路,驾驶人未减速观察,认为“没有信号就可以随意行驶”,高速通过时可能撞上突然出现的行人或非机动车,违背了“确保安全、畅通”的原则。
3、对模糊交通信号主观臆断:当交通标志或标线因磨损、遮挡等原因变得不清晰时,部分人不停车确认或咨询相关部门,而是凭自己的主观判断通行,例如将模糊的“禁止左转”标志误认为“允许左转”,从而违反第三十八条关于遵守交通信号的要求。
如果您曾因类似错误操作面临交通处罚或事故纠纷,欢迎咨询我,我会为您提供详细解答及应对建议。
上一篇:租房子下雨房子漏水谁负责
下一篇:暂无